拱北海关顺利完成首单“澳车北上”车辆海关备案手续******
中新网珠海12月21日电 (邓媛雯 刘文)21日,拱北海关所属闸口海关顺利完成首单“澳车北上”车辆海关备案手续。经过备案的车辆最快可于2023年1月1日,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驶入广东。
据了解,海关将车辆备案手续融入“澳车北上”整体申办流程,实现了全程无纸化、网上办理。
“在海关审批环节,从接收备案数据、审核数据到完成海关备案,全程仅需耗时10分钟左右,无须车辆所有人到海关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最大程度地便捷了车主。”闸口海关车辆管理科科长赵仕惠介绍。
据介绍,拱北海关积极支持免担保政策出台,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广东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根据海关总署工作部署,对符合条件入出内地的机动车实行免担保政策。这一措施大大降低了“澳车北上”申办成本,为澳门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最大化便利。(完)
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